今年,浙江将迎来“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如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走好2023年的改革发展之路谓为关键。1月12日起,钱塘观澜推出厅局长署名文章系列报道,展示浙江各领域过去一年来助力“两个先行”的重点探索,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忠实践行‘八八战略’ 在‘两个先行’中展现浙江新担当”主题,介绍新一年的重点计划思路。
龙岳辉:实干争先 勇毅前行 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税务力量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标志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开启崭新征程。大会召开以来,浙江税务系统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党委的部署安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阔步前行,牢固树立“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意识,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税收工作中,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书写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努力打造“重要窗口”的税务新篇章,为浙江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贡献更多税务力量。
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增强对标对表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
党的二十大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进一步贯通了“三个为什么”的新逻辑、达到了“三大规律”认识的新高度、作出了“四个之问”的新回答。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才能找准高质量发展的“船”和“桥”,指引我们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增强“两个确立”政治定力,常怀对党忠诚之心。在党的二十大取得的丰硕成果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是再次宣示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明确了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最大的原则。我们要从“中国之路”的正确性、“中国之理”的真理性、“中国之治”的优越性,深刻认识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税务见成效”。
领悟“两个结合”思想伟力,砥砺信念信仰之魂。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坚持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我们要深刻把握“两个结合”的理论特质,在税收现代化实践中学习好领悟好运用好“六个坚持”,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
汲取“两步走战略”奋进动力,展现税务担当之为。报告提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心任务,重申了分两步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安排,描绘了人类文明新图景。我们要深刻领会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提高站位、找准方位、聚焦职能,自觉将税收现代化置于中国式现代化中去推进,创造更多生动鲜活的税务实践和标志性成果。
永葆“第二个答案”常青活力,坚定自我革命之道。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的鲜明品格和显著标志,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为党的税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走在前列,写好税收服务浙江“两个先行”高分答卷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特征、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税收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就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过去一年来,浙江税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推进以“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为主要内容的税收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在服务浙江“两个先行”征程中交出高分答卷。
胸怀“国之大者”,以党建领航持续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开展“六学五讲抓贯彻,全员争做四百佳”和“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等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系统落地生根。抓实抓细“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创新打造“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平台,推进实现工作好统筹、责任好传导、质效好监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大力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建设,基层税收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回应“民之盼者”,以实干先行高效推进税收改革部署落实落细。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积极担当,2022年全省(含宁波)组织税费收入超27000亿元,税收增速领跑东部,为我省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提供坚实财力保障;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900亿元,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层层推进、步步加力,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助力共同富裕先行主动作为,推动国家税务总局与浙江省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合作协议》,制定出台《税收全面助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将13项税务总局指导和支持的内容进一步分解为42项落实举措;从省域层面开展共富型税收政策体系研究,多点位破题推进税收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支持扩中提低调高禁非等具体实践。聚焦税收征管改革精准发力,持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在税收监管上创新开展精准分类施策、精准依法施治;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全省“网办率”超98%,民生事项“掌办率”超85%;优化税收营商环境8项举措被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推广,纳税人满意度连续第8年领跑全国。
勇担“责之重者”,以“严管尚德厚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浙税铁军”。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聚焦“税之要事”开展政治监督,确保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当好省域精神文明建设“排头兵”,大力推进“浙江有礼”税务文明新实践,在浙江山区26县结对帮扶考评中荣获“优秀团组长单位”;打造“税美之江”品牌,选树“最美税务人”等先进典型,全省税务系统获国家级通报表扬1项、省部级荣誉13项,厅局级荣誉229项。税务领军人才总量保持全国领先。
树牢“奋进新征程”的赶考信念,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中展现税务担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当前,浙江正处于全球经济企稳回升的战略机遇期、使命任务协同推进的红利叠加期、发展动能层次变革的瓶颈突破期、共同富裕新题难题的破题深化期和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加快实现期。面对新征程上千载难逢的机遇、千帆竞发的态势、千钧负重的责任,浙江税务人将勇担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新的一年里,浙江税务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省两会精神,切实在全面学习、全面对标、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始终将“走在前列”作为浙江税收事业发展目标,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围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夯实稳的基础、培育进的动能、提升变的能力,以“六个稳进提质”实打实推动重点工作提档升级,在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中展现税务担当,贡献税务力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的建设稳进提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推动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继续走在第一方阵第一序列。优化升级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深化落实“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
坚持高点站位,推动服务大局稳进提质。高质量推进组织收入工作,高水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高标准深化税收经济分析,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和有力政策支持。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绿色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党中央决策推进到哪里,税务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坚持为民便民,推动税费服务稳进提质。规范税费征管制度体系,拓展税费共治格局。第10年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组合拳,深化“办问协同”税费服务新模式,统筹提升线上线下办税质效,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坚持依法治税,推动税务监管稳进提质。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提升税务合规监管质效。健全完善以“信用 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税收经济秩序。
坚持数字赋能,推动智慧税务稳进提质。深化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浙江《实施方案》,加快完善“四精”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精准监管试点创新突破。加快税务大脑建设,全面推广“浙里办票”应用,用好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平台,打造更多有全国影响力和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坚持以人为本,推动队伍建设稳进提质。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拓宽干部交流培养,健全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深化实战化教育培训,进一步落实素质提升“2271”工程,锻造与税收现代化未来相适配的浙税铁军。(完)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龙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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